工伤维权代理
案 例
A某是一家餐厅的员工,受疫情影响,今年餐厅的生意不好,为了节省成本,该餐厅于另一家企业B公司达成共享用工的协议,将A某派到B公司上班。上个月,A某在工作中出现工伤意外,但两家公司都不愿为其申请工伤认定。那么这时A某该怎么办呢?共享用工中,一旦发生工伤后该由谁承担责任呢?
分 析
首先,在本案中,A某是在工作场所内,工作时间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,所以应当认定为工伤。在而与A某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是餐厅,也是餐厅把A某派到了其他公司进行工作。所以A某发展工伤后,就需要由餐厅为其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,而B公司需要配合协助进行。餐厅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题之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,个人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自行进行申请工伤认定。
其次,如果餐厅事先和B公司有过相应约定的话,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但是这种约定,并不妨碍A某的工伤待遇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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